我,沈娇娇,穿书成了那个注定被男主虐杀的**反派小竹马**的未婚妻。按照原剧情,我该在洞房夜给他下毒,然后卷走家产跑路。可当我掀开盖头,看见那个传说中“糙得能磨刀”的男人时,我腿软了——他正用那双布满老茧的手,慢悠悠地磨着一把剔骨刀,刀刃上倒映着我惊恐的脸。😱
我发誓,我沈娇娇这辈子没这么狼狈过。趁着夜色,我撅着屁股钻狗洞,刚探出半个脑袋,就听见头顶传来一声冷笑。那个叫陆迟的糙汉反派,直接徒手把墙给拆了!他蹲在废墟上,叼着根狗尾巴草,眼神像狼一样盯着我:“娘子,这洞太小,我给你打通了,走正门。”我吓得当场表演了个原地消失术,结果他一把捞住我的脚踝,把我扛麻袋似的甩上肩头。😤
第二次,我学聪明了。我趁他上山打猎,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湍河边上,准备来个“溺水身亡”的戏码。可我刚跳下去,就发现河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涸了!陆迟扛着铁锹站在上游,面无表情地说:“我把上游的坝给掘了,水全放干了,你淹不死。”我浑身湿透地躺在河床上,像条脱水的鱼,而他走过来,用他的粗布外套把我裹成粽子,嘴里嘟囔着:“下次想洗澡,跟我说,我给你烧热水。”我……谢谢您嘞!🤯
第三次,我豁出去了。我喝下假死药,躺在棺材里,听着外面唢呐吹得震天响。我心里窃喜,这回总该成功了吧?可当我被埋进土里三个时辰后,棺材盖“哐当”一声被掀开。陆迟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出现在我上方,他眼睛通红,声音沙哑:“娘子,阎王不收你,我收。”原来,他压根没埋土,而是把我棺材拉回了屋,守了我三天三夜。我睁开眼的瞬间,他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白牙:“醒了?那咱们把剩下的日子,好好过完。”😭
我彻底认命了。这个叫陆迟的男人,他不懂风花雪月,却把所有的粗鲁都变成了保护。他给我煮的姜汤难喝得要命,却总是吹凉了递到我嘴边;他编的草鞋丑得离谱,却把我原本缠着的小脚解放出来,说“跑路也得脚舒服”。他甚至在院子里挖了个池塘,养了鱼,说是怕我下次跳河没水喝。我终于明白,原书里那个“反派”,其实是被剧情逼疯的可怜人。而我,决定做那个让他不再疯的人。
后来,村里人都说我这个娇气包被陆迟养得白白胖胖,我却偷偷在日记里写:嫁给糙汉反派小竹马,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“意外”。他不懂浪漫,但他把我的名字刻在了磨刀石上,说是“防丢”。你看,这铁链虽然粗,但拴住的是我的心。❤️
现在,每当有人问起嫁给糙汉的反派小竹马小说怎么搜,我都会笑着指指院角那堆被拆掉的墙砖——故事就藏在这砖缝里,等着你们来挖。

